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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4年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3/09/27     (点击:)

各系(部)、研究所:

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的范围与条件与往年相同,详见《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资助范围与条件》,详情请登录http://www.snedu.gov.cn/fwpt/154/201012/08/366.html。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二)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有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三)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创新性研究项目。

2.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自然科学研究主要围绕我省新兴产业领域和有关“十二五”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发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侧重选择为我省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经济学、法学等应用学科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鼓励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与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联合申报科研项目,通过项目合作,为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的高校培养科研骨干人才。

三、申报原则和程序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三)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项目申报既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又要密切结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要求。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和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2014年度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但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申报服务地方专项研究项目。

(五)申报时间安排:

2013年9月26日—10月7日,个人申报阶段;

2013年10月8日—10月9日,各部门进行评审;

2013年10月9日12:00前各部门将评审结果报学院科研处;

2013年10月9日—10月10日,科研处进行材料审查;

2013年10月11日—10月14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院学术委员会审查;

2013年10月15日—10月17日,进行网上申报。

(六)申报要求:

1.今年省教育厅为了落实省政府关于实行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精神,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报,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名额分配到各校,数量较少。故我院实行限额申报的原则,较大的系(部)上报学院不得超过3项,较小的系(部)上报学院不得超过2项;

2.各系(部)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由3-5人组成;专家组名单请于10月7日下午5:00前报科研处进行备案;

3.因上报时间很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逾期责任自负;

4.申报书及材料编写提纲见附件(公共信箱)。

5.通过系(部)评审的项目,请于10月9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最终通过学校评审的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生成,申报材料一式2份。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须报送项目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查新报告等)7份。

(八)2014年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系统》登录http://stmis.xauat.edu.cn/xmsb网页下载。最终通过学校评审的所有项目请于10月15日——10月16日进行网上填报。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

附件:

1.人文社科申请表

2.人文社科材料编写提纲

3.自然科学申请表

4.自然科学材料编写提纲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耶 磊 院内短号:6650

何念武 院内短号:69816

科 研 处

2013年9月26日

附件【相关表格.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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