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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振兴计划公告
2013/09/24     (点击:)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办发【2013】10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办发【2011】46号)精神,做好2013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与计划

2013年计划资助500名有志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的普通高校大学生。

二、实施范围

学校以师范类、医学类、涉农类院校为主。包括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延安大学、陕西中医学院、西安医学院等院校,以及其它经省振兴办审批同意的具有乡镇中小学、卫生院、农技站所需专业的院校(附件3)。区县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贫困区县为主。

三、资助对象与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志到我省基层建功立业的2014、2015届师范、医学或者涉农专业毕业的普通高校统招本科生。医学类别中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药学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3、家庭困难。包括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烈士及优抚家庭、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父母双方下岗未就业失去供养能力家庭、突发灾难造成重大损失且经济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孤儿、五保户家庭、震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受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最低收入家庭、仅依靠务农获取生活收入家庭、家庭收入微薄且有多名子女就读高校的家庭和其他家庭困难状况;

4、毕业后愿意到我省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

四、资助金额与时限

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和免费师范生,在每生每年享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补足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以助学金形式资助,毕业后金额不变,以奖励金的形式发放。助学金与奖励金合并发放的年限为研究生5年、大专生3年、本科生按其学制分别为4-5年(其中专升本按国家规定的本科专业学制对待)。

五、实施步骤

1、岗位征集与信息发布。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报2013年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和大学生助学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市以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为主征集上报需求信息。经汇总审核后,于9月23日通过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向社会发布,同时向各市反馈汇总审核结果。信息发布后各市不得补报或调整岗位计划。

2、宣传动员与网上报名。各市应提前到相应的院校举办振兴计划助学金工作政策说明会,引导学生树立服务基层的理念,鼓励学生到基层就业;各学校要通过网站、平面媒体和开会动员等手段积极组织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资料需经学校、省人才交流中心依次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可在网上下载《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为9月25日至10月10日,网上审核截止至10月20日。

3、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由省人才中心统一组织,各市集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学生须持网上报名登记表(院系和就业中心共同签章)、学生证、身份证、《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附件1)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资格确认书,其中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要符合文件规定的贫困范围。考试之前各市应将参考学生名单报省上备案,未经备案,不予批复。现场资格确认的地点和时间通过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签约录用学生须经笔试、面试。考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市负责组织,招考方案须提前报省人才中心备案核准并统一对外公布。招考方案要遵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制定,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专业技能测试等,笔试成绩须在面试前报省人才中心备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岗位与参与学生比例一般不低于1:3(艰苦边远地区的比例可适当放宽),参与面试的考官由5-7人组成。考生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科学加权方式换算,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招考工作自11月5日开始,11月30日前结束。

5、公示。各市县应对初录人员进行公示。于12月15日前向省人才中心报送初录名单(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学校、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录取区县、报考岗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和网上报名登记表(系与就业中心共同签章)。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各市上报初录名单后通过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面向全省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振兴办批准,下发录取通知。

6、签约、助学金申请与发放。省人才中心协调有关高校组织学生与市县签订《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协议书》(附件4,一式五份,市、县人社部门共同签章)中三份签订好的服务协议书由各市上报省人才中心。学校组织已签约学生填写《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与2014年元月15日前将《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1份)、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学校成绩证明(校教务处签章)、现实表现证明(院系签章)提交省振兴办,由省振兴办根据签约协议和有关规定向各学校划拨签约学生2013年度助学金。由学校向学生发放。

六、有关要求与相关事项

1、2013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工作是“十二五”期间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基层筹集人才和解决学生就业困难的有效办法。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定科室与专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任务,保证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以往振兴计划实施过程中不能及时安置到岗学生、不能按时兑现工资、工作懈怠拖沓的区县要限制参与2014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计划。

2、学校就业部门承担的网上报名初审工作是整个招录工作的基础。各有关院校要依据文件规定及时审核,实事求是,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要认真核实学生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尤其是对学生的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和在校期间的学习表现与家庭困难状况要严格把关,出现审核不严、虚假填报等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并限制相关院校参加下一年度助学金计划。

3、各市在资格验证、考试、面试招录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主,不能限定本地生源,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做到专业与岗位的供需匹配。在考录过程中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不得超计划录取。在资格审查时,要对报名登记表、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学生家庭困难调查证明表》逐一核对,留底备查,不允许擅自扩大学校范围。

4、各市要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初录名单和有关材料,省振兴办将根据各市工作进度逐市及时核准批复。全部工作应于2014年元月31日前结束。逾期不报者将取消参与下一年度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计划资格。

5、宣传工作是保证振兴计划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计划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关键,各市县和学校要加强该项工作的政策宣传,争取不留死角落实到位。

6、振兴计划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确定的签约学生,经省振兴办核准、考核无违反协议行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区县,学生持协议书、毕业证、报到证到签约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置工作,不再另行考试。

7、陕政办发【2011】46号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参加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定期考核。对优秀人员予以表彰,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追还奖励、资助经费,并不得录用为本省境内财政供养单位人员。

附件:1、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

2、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

3、2013年陕西省承办大学生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申报表

4、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协议书

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计划报名须知

“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计划是省政府出台的振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的重大措施之一。其目的是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提供后备资源、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缓解我省边远艰苦地区农业、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对人才的急需,从而加快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二、资助对象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志到我省基层建功立业的2014、2015届师范、医学或者涉农专业毕业的普通高校统招本科生。医学类别中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药学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3、家庭困难。包括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烈士及优抚家庭、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父母双方下岗未就业失去供养能力家庭、突发灾难造成重大损失且经济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孤儿、五保户家庭、震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受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最低收入家庭、仅依靠务农获取生活收入家庭、家庭收入微薄且有多名子女就读高校的家庭和其他家庭困难状况;

4、毕业后愿意到我省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

三、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10日

四、资助金额与服务年限

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和师范免费生,在每生每年享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补足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以助学金形式资助,毕业后金额不变,以奖励金的形式发放。助学金与奖励金合并发放的年限为研究生5年、大专生3年、本科生按其学制分别为4-5年(其中专升本按国家规定的本科专业学制对待)。

服务期限为医学类6年,师范和涉农类5年。

五、获资助学生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6号)文件规定:“对优秀人员予以表彰,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追还奖励、资助经费,并不得录用为我省境内财政供养单位人员”。

六、报名要求

学生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

2013年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计划报名全程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和真实姓名注册登录,学校和省人才中心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到有关部门签章。

附件【2013年振兴计划公告.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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