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试卷作为考试的物质载体,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尤其重要,也是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重要观测点和支撑材料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特制定本规范。
如有需要,各学院可根据各专业课程考核实际制订相应装订规范,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一、校内各类考试试卷装订、归档均须使用“商洛学院试卷密封封面”(见附件)。
二、相关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商洛学院试卷密封封面”上的信息。待试卷入库存放时,所有项目(除“备注”外)必须完整规范填写,不得留有空白项。
三、所有考试试卷都要装订成册,具体装订顺序如下:
(一)试卷密封封面;
(二)卷面原始成绩登记表;
(三)试卷分析;
(四)试卷A巻,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五)学生试卷(按学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
四、试卷装订注意事项:
(一) 监考教师在装订前务必清点试卷份数,确保考场内实际参加考试学生数、封面“实际人数”和装订试卷份数一致,封面上的“实到人数”数字不得随意涂改。如确系填写错误需要涂改,须由该考场所有监考老师签名确认;
(二)监考教师在整理学生试卷和装订空白试卷时,要竖向装订空白试卷,不得横向装订,确保试卷装订整齐;
(三) 装订时,密封封面“上装订线”处钉两颗订书针、“下装订线”处钉三颗订书针。要确保“上装订线”处的两颗订书针能够钉透所有试卷、人库存放时不会散落而导致试卷丢失;
(四) 应将“卷面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 “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等文档资料和试卷一同装订,务必使用大小相同的纸张并边角对齐;
(五)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组织教师学习本规范,做到全院(部)教师人人知晓,确保试卷分类装订、人库封存规范化。
五、试卷归档存。各院(部)须装订好的试卷装入学校印制的试卷袋保存。
六、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商洛学院试卷密封封面模板
(本规范于2007年5月30日以商院教〔2007〕6号文件印发,本次收录时作了文字修订)
附件
试卷密封封面
学年学期 |
20 一20 学年第 学期 |
院(部)专业班级 |
院(部) 专业 级 班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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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20 年 月 日 |
课程开设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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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加考试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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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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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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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学生姓名及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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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状况 |
正 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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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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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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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批阅时间 |
20 年 月 日 |
总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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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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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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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试卷批阅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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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入库时间 |
20 年 月 日 |
入库转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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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接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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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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